他表示,卫生部是以《2006年私立医疗设施及照护服务设施条例》第13附录监督私立医院的收费,该附录授权政府为医生及牙医的谘询费及医疗程序费用设定顶价。
惟他也表示,住院费用、护士费用、器材费用、检验费用及药物费用并不受卫生部监管。
苏巴玛廉是今早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士兆区国会议员仄莫哈末祖基菲里的提问时,如此表示。他是被询及民众在前往私人医院就诊时,使用医药卡者收费往往比现金缴付者更高。
他指出,若医疗费用在接受治疗前就清楚阐明,使用医药卡的消费者的医疗费用会比使用现金者更高的情况,理应不会发生。
“卫生部将与保险公司、私人医院、管理医疗机构(MCO)、国家银行等商讨,以解决上述问题。”
只能控制谘询费
他说,我国虽有其他消费者团体,惟在医疗服务方面的醒觉并不强大。
“如果我国拥有对医疗卫生服务有高度醒觉的使用者,他们就能针对私立医疗系统提出意见,就能影响私立医疗机构的收费。否则,政府只能控制谘询费,其他的则不受政府控制。”
他也说,许多民众在前往私立医院就诊时,往往以为病情能在特定预算内解决,例如他准备了一万令吉,就以为一万令吉就能解决所有事情,往往忽略检查之下,可能会发现需要其他治疗的状况。
“我的劝告是,在进入医院前,人们要了解收费不一定能在自己的预想范围内,因此政府为人民准备了政府医院,希望人民做出聪明的选择。”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