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总检察署昨日发表文告,虽在文中多次提及煽动法令,但也只引出依布拉欣阿里的言论没有触犯《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和298(A)条文,即挑起蓄意侮辱,故意以言词等伤害他人之宗教感情的罪名,但却没有表明依布拉欣阿里已违反了《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即发表危害公共秩序的言论。
“这是选择性地,不采用大马现有法律制度,来作为调查是否要提出控诉的根基。”
“如果总检察署说法的能够成立,那面对煽动罪的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所发表的言论,也只是法律意见。”
张盛闻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裁决依布拉欣阿里是否触犯煽动法令,并不在总检察署的权限内,事情的处理应当采用与过往相同的方式,由法官裁决,而不是因人而异,所以做出不一样的调动。
“总检察署取代了法官的职位,使得这事件连进入法庭程序的机会都没有。”
张盛闻说,政府对极端言论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倘若政府今天选择不对依布拉欣阿里采取任何法律对付行动,这等同向人民表示大马政府拥有双重的标准,同时也助长了极端分子的气焰,这是非常错误的决定。
“那是不是代表在日后,若有人表明是为了伊斯兰教的利益而说出伤害其他族或宗教的言论,就不需要被提控呢?”
油津如何区分?
另一方面,张盛闻针对政府以国人的收入作为衡量是否能够享有合理化燃油津贴机制表示,这绝对不是有效的方式,因为国人的月收入并不是一向清楚的区分标准。
他说,名人或富裕的人都不需要亲自到油站添油,因为他们都有为自己聘请司机或助理,为他们代劳。“试问,司机为他们的富有老板到油站添油,那要如何区分他们到底是否享有燃油津贴呢?即便是以车款也无法准确判断。”
他认为,帮助穷人有很多方法,这些制度只会带来麻烦,而且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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