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总秘书梁捷顺联同马青法律局主任朱伟胜、马青中委拿督卢家源、许胜杰、郭大雄和陈运鸿,于今早到布城总检察署提呈抗议书,由检察署公关扎阿峇接领。
梁捷顺指出,扎阿峇承诺将会尽快把抗议书交到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手中。马青将继续跟进此事,并预计一星期内获得回复。
他指出,马青主要是建议总检察署援引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即发表危害公共秩序言论,提控依布拉欣阿里。
不赞成用煽动法
他说,总检察署在早前文告中表明依布拉欣阿里的言论,没有触犯《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和298(A)条文,即挑起蓄意侮辱故意以言词等伤害他人之宗教的感谢,但是却忽略了《刑事法典》第505条文。
“我们认为,有关当局应对事情都有一视同仁的态度,而不是持有双重标准。因此应用更广泛的法律去对付发表极端言论分子。”
他指出,马青总团与国阵各青年团都一致支持国阵青年团兼巫青团团长凯里的言论,即依布拉欣阿里的言论绝对有煽动成分。但马青团过去至今的立场,都不赞成煽动法令,因此建议总检察署以《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做出调查。
依布拉欣针对3名华裔男子在2013年1月17日于槟城日落洞中学前,向学生包括穆斯林学生派发英语版含“阿拉”字眼的《圣经》一事,在土权代表大会上呼吁穆斯林烧圣经,掀起各方非穆斯林争议,纷纷要求政府对其展开对付行动。
随后,警方于1月21日接获民众报案指依布拉欣的《焚烧圣经》言论已抵触煽动法令,惟总检察署较后于以其言论不具煽动为由决定不提控依布拉欣。总检察署在10月27日发布的文告表示,依布拉欣只是在捍卫伊斯兰教的纯洁,并无违反法令,因此不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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