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福利局助理总监朱吉菲哈山表示,西马的《1977年被遗弃者法令》于2012年延伸来沙巴,州福利局今年4月在孟加达成立“自强村”收容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凡是在当局的扫荡行动中被捕获的乞丐,经调查后,证实其无处可去,法庭就会裁决其进入“自强村”生活,最长可达3年。
朱吉菲是今日在沙巴社会服务理事会,配合该会成立60周年举办的2014年福利论坛上,发表有关沙巴州乞丐问题的工作汇报时,发表上述消息。
他说,由于乞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政府要寻求良方,让这些乞丐重返社会,过回正常生活,而成立“自强村”;除非受到当局批准,“自强村”不许公众进入。
他说,根据法律,只有18至59岁的大马公民才能进入“自强村”,在扫荡行动中被捕的外国国籍乞丐或无国籍儿童,被移交给移民厅处理;18岁以下者被送到孤儿院及59岁以上者送往老人院。
他指出,2013年,政府部门在全州扫荡行动中捕获的乞丐有1048人,公民854人及非公民194人;2014年1月至3月有229人,公民172人及非公民57人。
目前收容20人
他称,扫荡行动曾在亚庇、斗湖、兵南邦和古打毛律等地方进行,被法庭下判后,都送往孟加达的“自强村”,该收容所可容纳50人,目前收容了20人,职员7人;当局为这些“住户”提供种菜或裁缝等技能,“刑期”届满后,监督一年,确保其有能力重返社会。
他表示,全国有3间类似的乞丐收容所,除了沙巴一间外,另2间分别在柔佛及彭亨,柔佛今年有545人,293人有精神问题;彭亨有376人,其中111人有精神问题。
他说,宗教鼓励行善,但也有人认为当街施舍会变相鼓励乞讨行为,只要一日有人愿意施拾,当局就难于扑灭乞丐问题,因单靠法律并不足于取缔乞丐。
受询是否有集团式在背后操作时,他说,西马有,沙巴暂时还没有;全国最多乞丐的州属是吉隆坡、槟城、柔佛及砂拉越,沙巴在这方面还不算严重。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