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引述董总章程第9 . 3条文,指是否要开特大应该由中央常委会决定,然后交由中委会作最后决定。
“有关条文阐明,会员大会休会期间,凡章程未有说明或出现争议之事,由中央常委会讨论及决定,并经中委会批准后为最后决定。”
陈国辉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说,叶新田没有理由不开特大。
“董总章程第6.2.2条文阐明,主席在接到至少5名会员联名要求开特大及附上议程后,不能拒绝召开特大的要求。”
他说,相关条文的英文版本中的“shall be held”意味著主席“必须要”召开特大。
陈国辉说,叶新田提出的4个疑点是不成理由,特别是“签名人身份不明”的问题。“每个签名有各州董联会的盖印,为什么叶新田不提盖印的问题?是否存心误导他人?”
他说,6州董联会将在本周日(9日)常委会后表达对特大的立场。
根据本报理解,6州在10月25日致给叶新田的信函,是要求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投不信任票,并罢免董总署理主席职。案由方面是指邹寿汉最近罔顾董总内部组织原则,漠视董总和华教利益,对一项未经讨论的“董总对外发言人机制”建议草案,在没有获得中央常务委员会和中委会的同意和授权下,多次在组织外发表片面、误导和破坏性的谈话。
特大信函也指邹寿汉变本加厉到处策动不明真相的民间团体和人士,举办各类不符合董总利益的活动。
“因此(我们)要求特大通过议决,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投不信任票并撤其董总署理主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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