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汽车音响装饰冷气公会会长林美珠表示,汽车日行灯(day running light)乃符合陆路交通局批准安装的车灯。
她说,据该会在10月2日与陆路交通局对话后,日行灯乃符合陆路交通局批准安装的车灯,但近日该会近年接到不少车主投诉,日行灯遭当局执法行动被取缔,因此特此做出澄清。
她今日在大马汽车音响装饰冷气公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时,如此表示。出席者包括该公会理事罗开丰和秘书叶瀚桦。
罗开丰指出,日行灯是安装在车身前部的车灯,主要目的是在白天以及雨天或雾天行驶时方便他人辨认的灯具。这类型车灯并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相反的在国外某些国家会规定汽车必须要安装日行灯。
他认为,陆路交通局要取缔的车灯应该是频闪灯(strobe light),也就是执法人员车上会安装的闪烁型车灯。“在我所收集相关投诉的罚单作为证据时发现,有些执法人员在罚单上注明被取缔的项目为“strobe light”,但真正被取缔的是日行灯。”
车灯种类混淆
他也欢迎执法当局透过该公会了解有关资讯。
针对日前陆路交通局取缔行动中对氙气灯所引起的混淆,林美珠表示,氙气灯是安装在俗称“大灯”部位的车灯,旧型的车款大部份是使用卤素车灯,而自2011年以来,许多外国车款甚至是本地少部份的车款,都改用较普通车灯亮度提高三倍,以及更能节省能源的氙气灯。
罗开丰指出,原厂的疝气车灯经过厂商仔细计算及处理,在驾驶时是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的。但若是自行另外改装的氙气灯,就可能会因为车款不适合,而对他人造成影响,这也是陆路交通局取缔氙气灯的原因之一。
他也提醒有售卖各种类型车灯的业者,必须在消费者购买车灯时提醒对方该车灯是否合法。由于目前有一些车主因为要引人注目及美观,常会为爱车装饰许多不同类型的车灯,他认为业者有义务要提醒消费者这类资讯,以免遭到当局的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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