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穆斯林青年运动(ABIM)法律局主任凯鲁安华抨击,上诉庭昨日宣判有关森州伊斯兰教局以伊斯兰教法惩罚3名变性人男扮女装已违宪,这足以说明这种不良文化开始侵蚀大马的司法体系。
他指出, 这项裁决是摧毁、侮辱及有损宗教机构,如伊斯兰法庭、州伊斯兰教局及伊斯兰裁决机构的地位。
他今日在面子书上表示,有关运动也像是“病毒”,影响大马各宗教人民,不仅是穆斯林。
确保不会打开先例
凯鲁安华表示, 尽管作为人类,我们需要推崇博爱精神,即对变性人也不例外,但这些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LGBT)群众也应当尊敬个别宗教信仰。
他说, 作为少数群众,LGBT群体必须尊重其馀多数群体的宗教信仰及宗教条例,而实际上,前者所推动的运动抗争是所有宗教都无法接受的。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昨日亦针对此事,促请森州伊斯兰教局入禀上诉,确保此事不会在我国司法打开先例。
3 名变性人莫哈末朱查里(26岁)、苏古嘉尼(27岁)及旺法依罗(29岁),因“男穿女装”而在1992年伊斯兰刑事法(森美兰)第66条文下被控。
不过,他们昨日在上诉庭挑战第66条文违宪成功,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认同患有“性别认同障碍”者的基本权利,因此允许3名患有“性别认同障碍”的男性穆斯林男扮女装。
上诉庭认为,1992年伊斯兰刑事法(森美兰)第66条文违宪以及无效,因为这对那些患有性别认同障碍的男穆斯林构成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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