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现在的问题是,到底还需不需要草拟国民和谐法令,因为煽动法令将继续保留,而且目的也是为了维持人民和谐。
他指出,纳吉因听取民意而决定保留煽动法令,此举不能被视为开倒车。
慕尤丁承认,1948年煽动法令的部分条例很模糊,例如对“煽动”的定义。
“就如最近有人指某人的言论具有煽动性,却不被采取行动。总检察署是经另外一个角度调查后,不认为具有煽动性,我想这些定义应该要更明确。”
重新定义“煽动”
他宣称,煽动法令不是用于政治意图,而是为了社会和谐及国家安全。
慕尤丁今日是在回应纳吉在2014年巫统代表大会的演讲后对记者说,除了纳入保护宗教及禁止分裂大马的条例外,煽动法令也必须要取消禁止人民批评政府和政策的条文。
“一些人认为批评政府和政策不该被视为煽动,我同意,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认同政府的政策。我们可以修订,重新定义‘煽动’,但是那些要颠覆政府的言论,我认为是具有煽动性。”
慕尤丁表示,修订煽动法令之前会先听取利益相关者的建议,修订案最快也会在明年初才能提呈国会。同时,他指出,政府也是根据最新局势发展,认为有需要草拟新反恐法令。
他指出,草拟反恐法令是因为我国不能对那些在国外领导军事行动的大马人,返回大马后却逍遥法外。
“例如那些在叙利亚领导自杀式行动的大马人,回来以后就逍遥法外,我们不能让这个现象发生,因此需要草拟新法令,惩戒这些大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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