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指出,外来者要获得公民权,首先他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沙巴(马来西亚)、必须先申请为永久公民、必须在沙巴的12年中居住10年以上、行为良好及会讲马来语。
“在获得公民权以后,必须要宣誓效忠,然后才可以申请身份证及成为选民。”
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报告列出沙巴律师公会代表的谈话时指出,身份证只能发给那些获得公民权的人,迅速发出公民权是违法的,因此必须先获得公民权才可以获得身份证。
4方式获公民权
要获得大马的公民权有4种方式,即通过执法、登记、归入国籍及领土合并。
根据沙巴条例,所有在1962年10月以前出生的人都可获得公民权,至此之后则需要父母其中一人必须是马来西亚人或永久居民,孩子才能获得公民权。
皇委会指出,显然联邦宪法没有因为有人在大马出生而自动获得公民权。沙巴律师公会认为,虽然外来者的孩子获得国民登记局发出的报生纸,除非父母其中一方是大马人,否则不能为孩子申请公民权。
其他申请公民权的情况,包括外国人与大马人结婚,配偶可申请为公民(需符合条件);第二,两岁以下的孩子,要是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可申请为大马公民了;第三,在特殊情况下联邦政府可授予21岁以下的人公民权;第四,在1963年9月16日以前出生的18岁以上的人,只要居住在马5年以上就可申请为公民(需符合其他条件)。
乡村部长警告慎发身份证
随著沙巴皇家调查委员会总结非法移民获得大马身份证后,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警告联邦政府机构,须谨慎发出身份证。
他表示,当局在批准身份证申请时须谨慎行事,因国内乡区仍有很多人没有身份证。
“现在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鉴定那一些人享有合法证件,那些不符合资格的,不要给。”
“我们知道乡区和乡村仍有一些本地小孩因著种种原因而无法获得合法证件。而他们有权获得证件,因为他们是大马公民。”
沙菲益阿达今日与乡区部旗下公司的主席和董事会面后,如是指出。
他表示,政府会对一些机构进行政策改变,如国民登记局。“当局有需要采取步骤,以解决有关问题。对于现有管理大马公民登记的管道,不应受到质疑及不被信任。”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