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2017年马来西亚边境管制机构法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旨在保障大马陆路边境的安全,打击走私或任何犯罪活动。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提呈的法案,赋予大马边境管制机构权力,包括管制大马陆路边境、为最高理事会和协调员理事会,提供关于大马边境安全或法案规定事项的意见、监督、防止和遏制任何走私或抵触法律的活动、协调各陆路边境机构的执法行动,以及保障大马陆地边境的安全和和平。
在法案下成立的最高理事会是由各政府部门部长、秘书长、武装部队司令、全国警察总长、国家安全理事会、皇家关税局、移民局、国家反毒机构和国家洋麻及烟草局总监组成。而内政部长会担任最高理事会的主席。
最高理事会则针对该机构和协调员理事会提出的意见,或任何与大马陆路边境安全有关的课题做出决策。至于协调员理事会则提出与大马陆路边境安全有关的意见,以及拟订政策和法案来防止任何走私或抵触法律的活动。
此外,国家元首需委任一名总司令,专门发出指令和监管机构的一切事务。诺嘉兹兰表示,下季国会会提呈该法案二读和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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