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今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7年自雇人士社险法案》一读,该法案规定所有自雇形式的司机,必须强制投保社险。
根据该法案第一列表,该法案涵盖的工作行业为载客司机,包括驾驶公共交通或租用车辆、使用个人交通工具,并从中赚取酬劳的司机。不过,被聘为家庭司机者不在此列。
虽然一般社险是由雇主及员工共同投保,但自雇司机的社险,就只由自雇人士本身付钱投保。
法案第11条文阐明,自雇司机若未按规定缴付社险,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2年,或者两者兼施。
该法案第二列表也列出每月收入所应缴付的投保金额,其中收入1050令吉者投保金额为13令吉10仙,收入2050令吉者为25令吉60仙,收入3050令吉者为38令吉10仙,收入3950令吉者则为49令吉4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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