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芙蓉印裔妇女蒂巴将针对其已审结的争子案件再次入禀法院,争取撤销两名孩子当年被改教的决定,并挑战让两名孩子脱离伊斯兰教。
蒂巴昨日在其个人面子书撰文时称,她坚决认为,她和已改教的前夫伊兹万应先在民事法庭离婚,而他们的孩子也应继续维持兴都教徒的身份。
“所以我的孩子曾是兴都徒……我会挑战你,我们法庭见。”她写道。
她也在有关贴文上附上伊兹万针对这起争子案作出回应的新闻链接;据报导,伊兹万称,他们的案件和英迪拉的案件有所不同。
联邦法院日前针对英迪拉争子案作出标杆性裁决,宣判配偶单方面改教无效;换言之,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替孩子改奉伊斯兰教。
伊兹万及蒂巴是以兴都教仪式结婚,两人在2011年离婚,而伊兹万在2012年改信伊斯兰教。
依兹万在2013年,在未获身为兴都教徒的妻子同意下,单方面为女儿努鲁纳比拉(原名莎米拉)和纳比尔(原名米特兰)改信伊斯兰教。
同年9月19日,伊兹万获得芙蓉伊斯兰法庭的庭令,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
尽管芙蓉高庭在2015年4月7日,宣判这2名孩子的抚养权归蒂巴所有,但依兹万随后在未经许可下,前往蒂巴位于日叻务的住家拐走儿子纳比尔。
2016年2月10日,联邦法院推翻高庭的裁决,以“不干扰小孩现有生活”为由,将当时8岁的儿子抚养权继续判给父亲,11岁的女儿抚养权则继续归于母亲。
惟,法院当时并未表明,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有没有权力决定一个已被改奉伊斯兰教的孩子应该信奉什么宗教,因此两名孩子的宗教至今仍处在模糊地带。
伊兹万在周三(31日)受询及有关联邦法院针对英迪拉案件的判决时表示,他不会允许他已改信伊斯兰教的小孩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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