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称,“插队”获取新冠肺炎疫苗可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阿汉峇峇说,根据3月11日生效的《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第31条文,“插队”获取新冠肺炎疫苗将会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这一新规定,有相关违反行为,就属于犯罪,可以处以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多的刑罚。”
他说,目前卫生部尚未收到有“插队”获取新冠疫苗的报告。
“到目前为止,还未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这只是出现在社交媒体上的新闻。”
阿汉峇峇今日与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