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4日讯)环境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表示,将在下轮的国会提呈环境素质修正法案,任何乱丢垃圾或排放废料,使得环境水源受到污染者,一旦罪成,建议判罚高达1500万令吉!
端依布拉欣指出,有关建议乃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修正法案条例之一,目前有关修正条例尚在审核当中。
他说,由于该法案目前所判罚的数额太低,因此有必要加重刑罚;环境部希望建议将罚额提高至1500万令吉,并处以强制性监禁。
“这是因为一旦发生环境水源污染,我们得必须暂停滤水站的运作,而负责水供事务的有关单位,也必须负责为居民调配水源供应。”
端依布拉欣今日是到吉兰丹出席活动时,向媒体如是指出。
他直言,尽管污染源是由他方造成,但一旦滤水站停止运作,反而是后者去承担数百万令吉的额外水供费用。
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条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马来西亚土地或水域置放或处理任何垃圾和废料,除非特定场所获得环境部总监的批准。
在现有的条例下,任何违反有关条例者,将被判罚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端依布拉欣表示,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修正法案,将有望在下一轮国会会议上提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