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出庭为涉及的太阳能计划贪污案自辩时,一面痛哭一面供证,称针对她的提控是恶意且残忍。
罗斯玛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哭诉自己面对恶意的选择性控诉,认为控方证人应该被采取行动,但他们没有受到对付。
“这是在掩盖他们已为公众所知的丑事。”
罗斯玛称,她在政府中没有任何职位,而且无权批准项目,然而,这些证人被传召做出对她不利的证词。
她提到的证人是前教育部长拿督斯里马哈基尔卡立、前教育部秘书玛迪那阿末、罗斯玛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
罗斯玛声音沙哑地说:“这是一项针对我和家人的恶毒举动,也是针对我的恶意和选择性提控。”
随后罗斯玛恢复了平静,继续读出证人陈述最后几段,并为情绪失控向法官莫哈末再尼道歉。
“对不起,我经历了很多。”
另外,罗斯玛也否认控方指控她的性格“霸道”,并称如果她是霸道的人,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婚姻不会维持34年。
罗斯玛也表示,从未强逼纳吉听从她的意见和干预决策,是否接受其建议取决于纳吉,就像其他一般的夫妻。
去年2月5日,此案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开案陈词中指称,尽管罗斯玛没有任何官职,但因为性格霸道,所以在公共事务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罗斯玛提到,据称是罗斯玛和纳吉的对话录音(证据P36),并非关于太阳能电供计划。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霸道性格,以及影响公共部门决策,我和丈夫的婚姻不会维持34年;如果我真的是控方所指的霸道。”
“证据P36中的谈话与太阳能项目没有任何关系。”
罗斯玛称,这一录音没有经过证实,并不真实,因此法庭不应该考虑接纳作为证据。
罗斯玛所面临的3项控罪包括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索贿和收贿,以帮助后者取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今年2月18日,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判,罗斯玛在本案的的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期间,罗斯玛申请撤销砂校电供计划弊案,但以失败告终。
罗斯玛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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