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特赦局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监禁刑期增加一年。
这也意味著,纳吉争取不到全面赦免,但特赦局批准为纳吉减刑。
因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而被判入狱的前首相纳吉,在入狱一年半后,今日获得特赦局减刑,但无法立即恢复自由身。
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届满卸任前夕,即本周一(29日)主持了吉隆坡、纳闽和布城特赦局第61次会议,讨论纳吉的特赦申请。
吉隆坡、纳闽和布城特赦局今日发表文告,做此宣布。
文告说,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的这个特赦局会议,讨论和研究了包括纳吉申请在内的共5份特赦文件。
文告指出,在考虑了意见和建议后,特赦局决定为纳吉减刑,即同意让纳吉提前在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将原本的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纳吉的刑期将增多一年,即在2029年8月23日获释。
现年70岁的纳吉是我国首名入狱的前首相,他是在2022年8月23日入狱,并在同年9月2日申请特赦。
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7项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罪名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以及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总共面对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尽管纳吉针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惟上诉庭再2021年12月8日驳回上诉,而纳吉在联邦法院的终极上诉,也在2022年8月23日被驳回,正式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