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联邦法院批准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这意味著,联邦法院将聆审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以推翻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
以马来亚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早作出这项裁决。另两名承审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查芭丽雅和拿督哈妮巴。
哈斯娜表示,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许可问题已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所规定的门槛。
法庭择定7月1日和2日的早上9时30分,聆听总检察署挑战纳吉司法审查申请的实质理由。
哈斯娜也指出,之所以批准上诉是由于此案件涉及公共利益,同时攸关总检察长在司法审查初步阶段所扮演的角色,可以为法院在处理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的接纳标准上,提供明确指引。
“我们不同意答辩方的立场。这是因为,一旦上诉庭允许接纳新证据或额外证据,申请人在高庭就无法再质疑新证据是否可以被接纳。因为高庭必须遵从上诉庭已接纳这些证据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明显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基于所有提出的重要法律问题,我们批准申请人在‘附件1’中的两项动议。”
她也指示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尽快提交上诉通知书和备忘录。
“除非有人死亡或濒临死亡,(否则)我们不会批准延期。”

总检察长拿督莫哈末杜苏基今日是亲自出庭,与他一同出席的还有联邦高级律师三苏博哈山、阿末哈尼尔和努哈菲扎。
联邦法院是于4月16日,批准纳吉今日出庭聆听裁决。
上诉庭是在今年1月6日,以二比一多数票,批准纳吉就其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所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并将案件交回吉隆坡高庭审理。
总检察署随后于2月4日入禀上诉申请,寻求推翻上诉庭的裁决。若联邦法院批准该上诉申请,案件将进一步进入上诉程序,聆听总检察署挑战纳吉司法审查申请的实质理由。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4年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7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著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也就是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它,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的刑期。
纳吉是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去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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