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本月初开始强制实施药物标价新规,引起医生强烈不满,大马医药协会等团体今日向首相署提呈备忘录提出4大诉求,而医协候任主席帝鲁纳瓦表示,勿将私人医生的专业服务,拿来跟零售店或杂货店作比较。
他今日代表医协与500名医生在首相署提呈备忘录,呼吁政府展开对话,保障医疗专业与病患的权益。
医协所提出的4大诉求包括:
1.拒绝将《私立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723法令)应用于私人诊所,强调私人诊所属于专业服务,而非零售店;
2.恢复对私人诊疗费的调整机制,自2006年以来未曾更新,导致诊疗费与现实脱节;
3.要求政府监管第三方医疗管理机构(TPA),因高达70%的诊所仰赖该机构系统,却缺乏监督与保障;
4.重新检讨外资在私人医疗领域的所有权,防止影响本地医疗生态与医患关系。
帝鲁纳瓦解释,医协之所以坚决反对将《私立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723法令)应用于私人诊所,是因为诊所提供的是专业医疗服务,而非一般商品贩售。
他进一步比较药房与诊所的性质,指药房虽有其角色与责任,但主要性质仍是商品贩售,与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本质截然不同。
因此,他认为,政府不应将诊所视为普通零售店,更不应以控制药品价格的方式来规管专业医疗行为。
他批评政府以商业法律监管医疗诊所的做法,完全无视医生需经历10年专业训练,才能开设诊所,这与一般零售业开业门槛无法相比。
“我们是提供专业服务,而不是卖商品。开设诊所的门槛非常高,不该与普通生意混为一谈。”
他指出,大马诊疗费2006年起就未曾调整过,尽管2019年时由时任卫生部长祖基菲里批准更新收费架构,但随著2020年换政府与疫情爆发,该政策至今未落实。
“祖基菲里医生如今重返内阁,我们希望他能延续当年承诺,重新启动诊疗费用调整程序。但我们也明白,这需要内阁甚至首相的支持。”
他强调,医协讲求专业、责任与透明,因此呼吁政府依据现有的《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和其附属条规来监管行业,而非额外立法强加负担。
“《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第586号法令)是针对私人医疗领域的,不包括公共部门(卫生部辖下机构)。它是针对私人诊所,包括诊所、救护车与私人医院等。”
“病患有权知道他们的诊疗费、检查费与药物价格。这些权利早在现行法令中有所保障,并非新鲜事。”
他指出,他们已与包括首相高级秘书阿兹努以及首相办公室管理服务主任莫哈末凯里会面,对方承诺会转达有关诉求。
有15个医疗团体参与此次的“医生抗议行动”,包括大马医药协会(MMA)、大马家庭医师协会(AFPM)、大马私人执业医生联合会(FPMPAM)、马来西亚功能与跨学科医学促进会(MAAFIM)、马来西亚私人牙科医师协会(MPDPA)、大马医药从业员联合会(MPCAM)、大马穆斯林医生组织(PERDIM)、砂拉越私人医生协会(SPMPS)、沙巴私人执业医生协会(APPS)、激素与健康老龄医学促进会(SAHAMM)、雪隆私人执业医生协会(PMPASKL)、吉打-玻璃市执业医生协会、槟城执业医生协会、霹雳执业医生协会以及彭亨执业医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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