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 家长申诉校车司机独留幼童在路边等待事件,柔南学生车公会表示,无论是家长、校车车主或司机以及校方,都有责任对学生在上下学路程安全负起责任,避免再有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一名林姓家长向《东方日报》申诉,校车司机屡次将其年幼的孩子独留在路边后扬长而去,对孩子的安全毫不顾虑,令她感到忧心与愤怒。
该会会长吴文华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表示,目前并没有法定单位负责监管校车司机的行为,惟校车车主以及司机、校方以及家长本身都有责任确保孩子安全。
他指出,如果是校车车况或是司机驾驶有问题,相关人士可以向陆路交通局举报,但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司机必须将孩子送到家门口,惟司机有责任确保年龄较小的孩子在有家人接送的情况下下车,或是提醒并协助孩子过马路。
针对新山市区家长面对校车司机将孩子独留路边的问题,吴文华认为,无论校车司机有没有义务,都不应该在雨天的时候独留孩子在路边等待家长,或是拒绝协助孩子过马路。
“家长也有责任提前到路口接孩子,虽然有时候会早、有时候会迟,但司机也没有办法每个站都等太久,所以双方其实都有责任,学校也应该成为校巴司机与家长之间的桥梁,最重要是确保孩子安全。”
他坦言,该会会员司机从过去的约200名,减少至目前的约30人,所以若该司机非会员,家长向公会投诉亦无法协助与司机沟通,惟有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前到路口接送孩子。
“如果真的面对问题,家长只能多和校车司机沟通,毕竟孩子的安全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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