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财政部今日发布销售及服务税(SST)扩大征税范畴,其中租赁服务或租用业将被征收8%的服务税。
根据图表,如果提供的课税服务在12个月内的总额达50万令吉,则须注册缴税。
同时,非课税服务包括:住宅、阅读材料、融资租赁和位于马来西亚以外的有形资产,这些租赁服务或租用将不征收服务税。
至于企业对企业(B2B)和集团则分别提供减免和免税,以避免重复课税。
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微型与中小企业租户,可豁免缴纳服务税。
而无法修改合约自生效日起享有12个月的豁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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