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2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判“释放但不等同无罪”一事属于司法范畴,因此拒绝就此作出评断。
安华今日到蒲种进行周五聚礼后,在受媒体询问此课题时,如是回应。
“这事应由总检察长回答,我不会介入其中。”
纳吉是于2019年2月3日被控三项洗钱罪名,指他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集团大厦,通过其“AmPrivate Banking”户头,接收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因抵触《反洗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50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惟时隔6年之后,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早宣判,此案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裁决。
慕尼安迪在宣读裁决时说,自2019年起此案提控至今已逾6年,但仍没有任何证人作供,反而是接连多次展延,表明控方尚未准备好全面开审。
纳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罪名是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
他于2022年9月2日向国家元首提出特赦申请,赦免局在2024年1月29日决定,将其刑期从12年减半至6年,罚款由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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