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政府认为联邦宪法第49A条文(反跳槽法令)禁止国会议员跳槽的法律框架已足够平衡,且政府没有计划修订相关条文。
他说,昌明政府虽没有计划修订反跳槽法令,但随时准备与朝野政党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相关议题。
“反跳槽法令旨在尊重宪法保障的结社自由权力,同时也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
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土团党柏鲁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罗纳建迪的提问时,这么指出。后者询问为何反跳槽法令未能阻止国会议员跳槽,而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该法令。
联邦宪法第49A条文阐明,一名政党党员如果被选为国会议员后,若主动辞职或加入另一个政党,其国会议员资格必须悬空;如果是独立人士身份中选,并在赢得国会议员后加入某个政党,其议席也同样需要重选。
第49A(2)条文则规定,有数种情况不被视为跳槽,并可继续担任国会议员,包括:议员被开除党籍、议员被选为议长而退党,或政党被迫解散或注册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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