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一旦通过,超过700项交通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金额,预料从原本的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交通部预计将于此次国会下议院会议,首次提呈相关修正法案,并提出新的罚款调整建议。
目前,陆路交通局及皇家警察针对多项交通违规所发出的最高罚单,例如危险驾驶、超速、无有效驾驶执照、未缴纳路税、闯红灯等,最高罚款仅为300令吉。
惟当局表示,现有罚款水平已不足以遏制严重及重复违规行为,部分道路使用者似乎对相关违法行为掉以轻心。
据《每日新闻》报道,建议调高罚款的修正内容涉及多项条文,包括第14条(机动车辆执照)、第15条(机动车辆执照相关违规)、第26条(无照驾驶),以及第40条(第三方保险保障义务)。
此外,还包括第59条(检查车辆权力)、第66A条(车牌号码相关违规)、及第72条(违规停车或)。
修正案亦涉及部分交通执法相关违规,包括第76A条、第79条(未遵守交通指示或交通标志)、第102条(阻碍或干扰执法人员)、及第120条(一般违规及相关处罚)。
据消息人士透露,此次修法旨在打击严重及反复发生的交通违规行为,因这些行为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此次《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提出更严格措施,旨在提高人民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并提升道路安全。不过,修正案并非建议所有罚款一律调整至500令吉,而是由陆路交通局重新整理超过700种可开罚违规项目的罚款架构。”
新条文严打路霸、飙车族
消息人士表示,修正案还将新增针对道路“路霸”及“非法飙车族”的特别条文,因目前相关行为仍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处理。
“交通部将提呈新增第42A条,以处理非法赛车及在道路上超速的行为,新条文将填补现有法律漏洞,并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
消息人士指出,其中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例如非法飙车族进行竞速并被认定造成危险时,执法人员可直接逮捕并提控上庭。
强化打击“探子”行经
而在处理“派探子通风报信及滋扰的活动”(tonto)方面,修正案将透过修改第110B条,加强对影响道路安全,包括干扰执法人员执勤行动的行为采取措施。
“新增条文及修正内容,将更详细定义‘探子’,包括聚集观看赛车、阻挡道路,以及过度按喇叭或制造排气声浪等行为。相关修法将赋予执法人员权力,要求聚集人士散去、扣押车辆,以及扣留涉案人士。”
此外,相关违规行为的刑罚也将提高,包括更高额罚款、监禁以及吊销驾驶执照。
消息人士补充,修正案也将针对日益增加的微型交通工具使用情况进行规范,以确保相关工具能安全使用道路。
“未来将制定道路使用条件及允许行驶的路线,包括速度限制以及使用者最低年龄要求。同时,也将赋予执法人员采取行动的权力,并针对违反相关规定者设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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