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马大新青年指出,《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虽然旨在取缔身份盗窃、欺诈和传播操纵内容等行为,但条文中潜藏的宽泛权力和模糊措辞,极易沦为政府压制异见和实行网络审查的工具。
马大新青年发文告表示,针对这一关键议题公开发声,是为了捍卫公民的基本人权与数字空间的自由。
马大新青年指出,在深入分析该法案后发现,其对基本人权所构成的主要威胁极其严峻。首先,该法案赋予了执法机关过于宽泛且缺乏独立监督的巨大权力,法案第26条及第27条不仅将调查权力扩展至警察之外的任意授权官员,包括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官员,甚至允许非警务人员在无需承担明确问责制和接受系统培训的情况下,行使警务权力。
其次,法案严重破坏了司法保护机制,其第29条允许执法官员在自认为申请手令会影响调查的情况下,仅仅基于自认的合理理由即可直接绕过地方法官,在没有事前司法授权和搜查令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性的搜查与扣押。
此外,法案第36条包含了强迫解密的条款,任何拒绝交出密码、解密代码或相关软硬件的人员,都将面临高达1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监禁,这直接侵害了用户的数码隐私权,并破坏了网络匿名保护及国际标准下保障自由表达的加密权。
“更为严峻的是,法案第38和39条中关于强制保留和披露用户数据的规定,附加了极其严格的禁言指令,禁止收到通知的个人或机构向外透露任何信息,这不仅阻碍了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更在字面意义上剥夺了当事人向法律顾问寻求援助的合法权利,严重违背了公平审判的原则。”
最后,法案在正当法律程序的保障上严重缺失,第30条不仅允许存在缺陷或错误的搜查令依然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直接剥夺了公民免受任意拘留的法律保护,第2条还将管辖权延伸至国境之外,这无疑极易被滥用于跨国打压人权捍卫者、新闻记者以及揭弊的告密者。
基于上述严重的潜在威胁,马大新青年在此提出坚定主张,强烈要求建立严格的司法监督与问责机制,公开表态反对任何形式的免手令搜查行为。
马大新青年坚持认为,所有涉及数码设备的扣押、网络监控以及电子数据的调取,都必须在事前获得独立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查与正式授权,绝对不能让行政权力或个别执法人员的自我认定,凌驾于司法制衡之上。
“同时,我们必须全力捍卫大学生的数码隐私权与网络加密权。隐私权不仅是基本人权,更是保障校园学术自由和思想独立的重要基石。任何无合理依据的强迫解密和数据收缴,都会导致学生在进行社会观察与学术探讨时,面临被监视的恐惧,这更可能对吹哨人和新闻消息来源保护产生严重的寒蝉效应,因此必须保障在线通信的安全性与匿名性。”
此外,马大新青年呼吁全马人民共同抵制网络审查,严防法案催生寒蝉效应。由于法案中许多关于网络内容的定义含糊不清(例如缺乏对计算机系统的明确定义,以及第23条对人工智能生成或操纵视听内容的广泛定罪),且对不合规行为课以数额极其巨大的罚款,这势必造成公共舆论空间的严重萎缩,甚至将合法的讽刺作品和艺术创作定为犯罪。
“我们明确要求立法者立即修改模糊的犯罪定义,防止已被通过的法案在未来被滥用来扼杀青年群体的建设性批判与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
马大新青年也积极呼吁完善正当法律程序,废除剥夺辩护权的隐秘禁言条款。社会必须坚决捍卫任何被调查者在法律面前的知情权与申诉权,要求法案明确允许受调查个人在任何阶段都有权向法律顾问谘询,以保障公民获得公平审判的基本权利,绝不能让执法机关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进行秘密的反向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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