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皇家调查委员会在朝圣基金局报告中揭露,涉及多宗严重失当行为的5位朝圣基金局高级官员,其原先的纪律处分在提出上诉后均获减轻。
根据皇委会报告,这些官员是在2018年7月朝圣基金局管理层改组之后,因涉及多宗违规事件而受到纪律处分。
然而,包括革职在内的处分,最终被减轻为降职、严厉警告、冻结年度加薪等较轻惩罚。
报告点名的这5位官员,分别为前集团首席财务官拿督罗再达奥玛、前首席营运官拿督阿迪阿祖安、前企业服务与产业高级总经理莉菲娜、前首席人力资源官莫哈末希山、以及前法律顾问哈兹丽娜。
相关纪律行动涉及4大案件类别,分别为出售PT TH Indo Plantations股份、未经部长批准向朝圣基金会拨款2212万令吉、于2017年派发朝圣基金红利,以及提交虚假报销申请。
报告还提到,有部分官员涉及超过一项纪律指控。
其中,罗再达涉及3宗案件,而莫哈末希山及哈兹丽娜则各涉及两宗不同案件。
在出售PT TH Indo Plantations股份案中,纪律委员会于2021年4月决定革除罗再达、莉菲娜、莫哈末希山及哈兹丽娜的职务。
不过,纪律上诉委员会于同年9月将有关处分减轻为降职。
至于涉及未经批准向朝圣基金会拨款2212万令吉一案,涉案的罗再达、阿迪阿祖安、莫哈末希山最初均被降职。
惟在提出上诉后,罗再达与阿迪阿祖安的处分改为严厉警告,莫哈末希山则改为警告与冻结年度加薪。
在2017年朝圣基金红利派发课题中,罗再达原本遭革职的处分,亦在上诉后改为降职。
至于涉及虚假报销案的哈兹丽娜,其上诉遭驳回,维持降职处分。
皇委会还揭露,尽管上述5人均曾受到纪律处分,但目前仍在朝圣基金局集团内任职,包括总部及旗下子公司。
此外,皇委会批评朝圣基金局的纪律程序过于缓慢,有部分案件从涉事者提交陈情书至作出最终决定,历时长达19个月,另一些案件则分别耗时15个月及10个月。
皇委会建议朝圣基金局简化及加快纪律程序,包括检讨停职期限,以确保整个程序更有效率、更公平、更具透明度。
报告亦披露,朝圣基金局就多宗涉嫌失当及滥权事件展开内部调查后,已正式向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投报。
移交反贪会调查的事项包括朝圣基金种植公司(TH Plantation)收购Weida Bhd种植园涉嫌贪污,以及涉及吉隆坡中环车站Opah餐厅及朝圣基金局总部Nasi Dalca餐厅租赁安排的涉嫌滥权及程序违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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