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暂缓执行一马发展公司(1MDB)15年监禁及114亿令吉罚款的刑罚,今日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诺鲁维娜在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驳回了纳吉的申请,理由是纳吉未能证明存在足以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的特殊情况。
“因此,经过最终审议后,这项申请予以驳回。”
法官诺鲁维娜指出,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件中已被定罪及判监,且有关裁决已获联邦法院维持原判,因此纳吉不能再被视为初犯。
她说,罪行的严重程度是法庭决定是否批准暂缓执行刑罚时,考量公共利益的重要因素。
法官诺鲁维娜也驳回了纳吉以健康状况为由提出申请,因为提交给法庭的医疗报告显示,纳吉正接受妥善治疗。
“我认为,提交给法庭的医疗报告显示,申请人的医疗需求已得到政府医院及专家的妥善处理。”
此前,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主张,其当事人的健康状况、年龄及长期监禁,可能导致他在上诉聆审前出现不可逆转的健康并发症。
沙菲宜指出,加影监狱于10月7日出具的医疗报告列出纳吉的14项健康问题,包括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骨关节炎、青光眼及糖尿病前期。
报告还显示,纳吉获处方15种药物,其中14种需每日服用,其生命体征也需每天监测2次。
沙菲宜主张,纳吉需要在多家政府医院接受专科治疗,且其病情在监狱环境中难以得到有效管理。
他亦表示,针对纳吉的罚款已超出其支付能力,若无法缴付,可能导致他面临进一步的监禁。
辩方主张,若法庭拒绝暂缓执行刑罚,可能使纳吉的上诉失去意义;即使纳吉最终成功推翻定罪,他在狱中度过的时间已无法挽回。
然而,控方反对这项申请,指纳吉未能证明存在任何足以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的特殊或例外情况。
控方不认同辩方援引纳吉的健康状况为由,并指出,没有证据显示纳吉不适合继续服刑,或其健康状况无法在羁押期间获得妥善管理。
控方表示,纳吉能够在监狱外接受专科治疗,显示现有的医疗安排运作得当。
至于罚款,控方主张,罚款金额本身并不构成特殊情况,因为相关刑罚是依据适用法律所判处。
去年12月26日,纳吉在涉及高达22亿7000万令吉资金的1MDB案件中,被裁定4项滥用职权罪及21项洗钱罪名成立,并被判处15年监禁及罚款约113亿8700万令吉。
此外,纳吉也被谕令就洗钱罪行,额外缴付20亿8000万令吉罚款。
法庭谕令,所有监禁刑期同期执行,但须待纳吉服完现有的SRC国际公司案件刑期后,才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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