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备受关注的“妇女电梯内泼热水致唐氏青年烧伤案”出现转折,40岁被告胡秀枝(译音)上诉得直,槟城高庭今裁定撤销原有定罪与判刑,并指示案件交回浮罗山背地庭重审。
身穿青色囚衣的胡秀枝于周四(15日)在狱警陪同下到高庭聆听判决,其家属亦有出席旁听,而高庭法官罗菲雅在判词中指出,原审程序可能过于仓促,且未充分考量被告精神状况与法律权益保障。
“被告在认罪前并未聘请私人律师,而是由法律援助律师代表,两者在法律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性质不同,应有所区分。”
她援引精神病院出具的医疗报告指出,被告曾被诊断患有妄想症,并曾接受治疗,这是构成案件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此外,她指出,案件发生于2023年4月19日,然而被告仅在4月23日即被控与认罪,整个过程显得过于仓促,原审法官或未能在短时间内充分掌握案件的精神健康背景与法律适用层面。
“直到案件进入上诉阶段后,才有精神病院发出报告,可见原审未能完整呈现被告真实状况。”
基于上述理由,高庭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定罪与刑罚,并下令案件回交原庭重审。
之后,胡秀枝今午再度被带往浮罗山背地庭,以相同罪名即刑事法典第326条文(蓄意严重致伤他人)重新被提控,而她当庭否认有罪,法庭随后批准以8000令吉保释金让她保外候审,并择定6月10日重新开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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