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女被告菲拉莎费卡是死者母亲,以及其26岁的男友阿米尔哈山今午3时,在2名男女警官押送下,步入安顺推事庭时,低头避开媒体镜头。
两被告面对的控状,是指他们于今年3月3日下午4时30分,在半港甘榜斯里伯卡沙一间没门牌的住屋内,致死2岁6个月大的女童娜爱恩,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主控官喜达雅要求案展他日再次过堂。女推事菲鲁斯谕令案展4月9日过堂。
安顺警方是在本月3 日( 周一)下午5时,接获一名在沙白安南医院服务的医生投报,指女童疑遭人虐打,发现其手部、背部及脸部多处有瘀血及刮伤等,而随即被送到雪兰莪双溪毛糯医院的高护病房接受治疗,疑脑部出血,情况不乐观。
女童的20岁母亲(无业)及其26岁的男友(务农),在案发后被警方在双溪毛糯的医院逮捕,2人皆来自半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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