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巫裔被告是来自森州瓜拉庇劳的依布拉欣赛敦(60岁),被控于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谎称可推举候选人上阵,通过各方式要求一名男子汇款、订购机票及订购酒店等。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除了自称拥有拿督斯里头衔,也自称是首相署策略局总监,可以向巫统推荐事主在2013年全国第13届大选中,成为神安池州议席候选人,共欺诈了逾21万令吉款项。
惟,事主对被告的谎言丝毫没有怀疑,期间共先后缴付了20万8000令吉予被告,直到真正的神安池州议席候选人出炉后,他才察觉被骗而提出告诉。罹患心悸和行动不便的被告于今早坐著轮椅出庭,面对著75项控状皆不认罪。
法官嘉吉星宣布被告必须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外候审,换言之,被告必须缴付共37万5000令吉,再加一名担保人,保外期间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
30万保外候审
被告较后向法官求情,要求减低保释金,此外,他表示本身为某公司的顾问,月入3万令吉,促请法庭能同时审理其75项控状,避免有关公司受到操作影响。
法官最终也同意将保释金降至30万令吉,另针对被告要求扣留在医院病房内,法官指有关要求不在其法律权限下,需被告本身通过律师向监狱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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