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案件的被告是30岁的印尼籍男子艾格英德拉,他是被控私藏未经关税局批准进口的丁香烟及其他牌子私烟,今日被推事庭判罪成,罚款1000令吉及坐牢一天。
被告艾格英德拉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犯罪,推事艾丽沙丽曼裁决他因为拥有这些未经批准入口的私烟,而做出上述判决。艾丽沙丽曼也说,若是被告艾格英德拉无法偿还罚款,可以坐牢4个月取代罚款。
艾格英德拉是Narahmat Enterprise商店的员工,有关商店位于鹅唛士迪亚花园,靠近美拉帝花园轻快铁站。他所私藏的走私烟总值96令吉4仙。他是在本月4日关税局的一项检举私烟活动中落网。
与此同时,另一名亦是印尼籍男子的被告弗兹(25岁),在推事庭承认犯罪后,则被罚款500令吉及坐牢一天。
弗兹被控私藏564根白烟及丁香烟,总值42令吉48仙。若是他无法缴付罚款,可以坐牢4个月取代罚款。
弗兹是Ata Kana Enterprise商店员工,关税局在本月4日深夜11时30分前往他工作的商店柜台检举时,发现有关私烟而将他逮捕。有关商店位于鹅唛GeraiFasa 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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