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曾至少3次入境新加坡,应该清楚过关时必须出示护照,因此无法接受对方的解释。
法官表示, 边境保安很重要,类似事件有增加趋势,被告闯关行为必须受到适当惩治。
高振合被控在本月13日中午12时22分,驾车前往新山一间庙宇拜祭,但迷路将车子开到新山的移民检查站。
他身上没护照,并告诉关卡人员他要U转回新山,他被指示向新山警方报到,但被告不听从指示,把车子开向兀兰关卡。
称迷路害怕
被告的车子驶入兀兰关卡的抵境检查站,他紧跟著前方车子,在该辆车子过关后,他踩踏油门冲过去。
移民人员迅速封锁汽车抵境区,并将被告逮捕。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声称当时迷路,感到很害怕,无意闯关。
被告说,由于当时关卡交通拥挤,因此没有U转回新山,后来,他在兀兰关卡等候过关许久,车内闷热,才驶入新加坡。
他声称之前3次进入新加坡非其本身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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