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致函北海地庭法官米欧苏莱曼,并副本给副检察司,要求展延原本于今日让3名被告自辩环节的审讯。
他在信中提及,武吉牛汝莪国席补选,作为辖下选区的其中一个州席,即斯里德里玛州议员,他因忙于应付补选,再加上另一名辩护律师远赴太平法庭审讯,因此要求展延警员强奸印尼女子的审讯。
印尼大使馆代表律师罗斯里说,雷尔的要求获得法官批准,主控官为马基雅。
北赖警局3名警员被控轮奸印尼籍女子一案,北海法庭于3月21日裁决,3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必须于5月9日出庭答辩。
3名被告雷米(26岁)、聂辛(34岁)及沙希淡(22岁)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们于2012年11月9日清晨6时40分至7时30分之间,在北赖警局扣留所轮奸25岁印尼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20年及鞭笞。
次控状指被告在相同地点及时间,要求受害者为他们口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刑罚20年监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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