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拉比丁沙迪是于今早9时,被带往淡马鲁高庭开庭审讯两宗杀人案件,即奸杀吉打里前村长徐国辉继女郭婉晶,以及谋杀森林局官员、强奸官员妻子和抢劫伤人案件。
臀部疼痛难审讯
由于被告于去年承认4项强奸和一项违反自然性行为的罪状,期间执行24下鞭刑,今日被告因臀部疼痛难当,根本无法站起身来,无法进行审讯,因此,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宣布将上述两宗案件展延至6月12日续审。
为了确保被告能在6月12日出庭审讯,法官向主控官西蒂、代表律师黄忠福及助理拉菲达、翻译员阿诺波卡沙、律师G.西瓦及狱官罗曼伊询问当日可否出庭,其中罗曼伊被询问时也认为,到时被告的身体状况应该没有问题。
拉比丁沙迪的自辩环节及宣判,之前已经前后展延4次,这次拉必丁因执行鞭刑后无法自辩,导致第五度展延。
拉比丁沙迪今早出庭时,需要狱警从淡马鲁法庭底层抬往2楼的高庭,而在法庭内也不能坐下,只能躺卧在椅子上,并不时发出“呜呜”的喊痛声。
在过堂后,准备返回蒙巴卡监狱时,拉比丁也同样需要狱警协助,从2楼的高庭抬至底层。
除了涉嫌奸杀郭婉晶之外,拉比丁也涉嫌于2013年5月28日在文冬都赖路森林局宿舍谋杀森林局官员、强奸官员妻子、抢劫及非法拥有军火,西蒂向法官申请将4项控罪同期在高庭审讯,主要因为现场证人都是同一人。
在拉比丁代表律师G.西瓦不反对下,法官批准将此4罪状订于6月12日开庭审讯。
西蒂指出,拉比丁是在触犯4项控罪,其中包括刑事法典第302(谋杀)、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时致伤他人)、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及非法拥自制长枪,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4条文(37法令)之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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