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消息指出,该名逃脱的嫌犯持难民证进入大马,于事发当天早上因拥毒被捕,并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带返金马警区总部。
警方相信,身形瘦小的嫌犯悄悄从手铐中挣脱而出后,趁著警员不注意时,离开警局。由于当时他还穿著便服,因此在步出警局时,并没有遭到庭警拦截。
虽然在事发时,有5名警员负责押送该批嫌犯,但有者押著嫌犯问话,有者陪同嫌犯上厕所,其他人则各自忙碌,因此也没有发现嫌犯悄悄离开。
案发后,刑事调查组已接手进行调查工作,并向4名警员、一名警官及5名在场嫌犯录取口供。
初步调查显示,警方相信此案是因警员疏忽所导致,因此援引刑事法典第223(公务员疏忽导致嫌犯从禁锢中逃脱)条文,展开调查。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该名嫌犯,则抵触了刑事法典第224(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之合法扣留)条文,并在该罪名下被追查。”
警方将在完成调查工作后,将报告呈交给总检察署,以决定是否提控涉案警员。
不过,所有涉及的警员目前仍在岗位上执勤,现阶段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此案是于前天(14日)中午12时30分,在金马警区总部的7楼肃毒组办公室发生。当时,共有5名警员负责押送8名涉毒嫌犯从6楼去到7楼的查案官办公室后,嫌犯便轮流进入办公室内被问话。
孰料当查案官结束问话后,准备将该批嫌犯带走时,才赫然发现一人不知所踪。警方随即展开搜查行动,但至今仍旧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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