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鼎顺(74岁)和方惠心(72岁)是在1977年结婚。可是,两人无法共偕白首。方惠心不堪陈鼎顺长期精神虐待和日夜不断的辱骂,2004年开始在对方的食物中下砒霜。
陈鼎顺在两年后才被诊断出砒霜中毒,因而出现贫血和肝硬化。他发现方惠心向他下毒后,在2011年提出结束30多年的婚姻。
在分配婚姻资产和生活费审讯中,陈鼎顺指方惠心毒害他,要求高庭判她不得分文。
指没据实呈报资产
高庭司法委员陈祥泰昨日发表判词中表示,若双方都有不是而造成这段婚姻破裂,在分配婚姻资产时就不能只考虑方惠心的不当行为。
“因此,在衡量双方对婚姻的直接与间接贡献后,高庭裁定方惠心能分得近209万新元婚姻资产的42%,即约88万元。婚姻资产主要是有地房地产的190万新元(约494万令吉)出售收益。”
在决定方惠心能得到的生活费金额时,高庭则接受陈鼎顺的陈词,判她只得一笔1万8000新元。
陈祥泰阐述说,虽然方惠心毒害陈鼎顺,但不能抹杀她多年来对这段婚姻的间接贡献。陈鼎顺退休前是承包商,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方惠心则是家庭主妇。
他以方惠心向他下毒为由,促法庭判她不得分文,以反映法庭对她行为的不满。
方惠心要求分得六成的婚姻资产。她指陈鼎顺没有据实呈报资产,因此高庭应对他有所隐瞒作出不利的推断,判超过一半的婚姻资产给她。陈祥泰原打算让方惠心得到35%婚姻资产,但由于陈鼎顺无法清楚交代他从银行户头提取的70万新元(约182万令吉),所以判她再得7个百分点,总共42%。
方惠心已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在2012年服完一年监刑。(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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