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依兹万的暂缓令申请,并谕令他支付8000令吉律师费予前妻。
以拿督莫哈末希山慕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决时表示,此案没有出现特别情况让上诉庭批准这名罗里司机的申请。
法官也指出,依兹万违反了今年4月7日高庭对孩子抚养权做出的判决,即在高庭裁决,依兹万却拒绝遵照裁决而将6岁的儿子带走。
“上诉人的行为已违反了高庭的谕令。”
这宗争夺孩子抚养权一案,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依兹万在上个月7日,芙蓉高庭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第55(1)(2)条文,将一对子女抚养权判予母亲蒂峇(31岁),并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后,依兹万虽把孩子交由蒂峇,但2天后却将6岁的儿子米德兰拐走。蒂峇已针对此事报案,要求警方调查。
2011年,丈夫依兹万改信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法庭将一对子女抚养权判给依兹万。不过,蒂峇于去年12月入禀民事法庭,以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
这名来自日叻务的30岁书记蒂峇曾表示,原名威兰的前夫,在3年前离开她与孩子,也没有给予他们经济上的资助。
自依兹万改信伊斯兰教,他于去年4月在没有告知妻子的情况下,将9岁女儿莎米拉和6岁儿子米德兰改信伊斯兰教。
蒂峇得知伊斯兰法庭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依兹万后,便报警指有关孩子的改教是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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