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16名被捕者则控诉,于上周二(10日)遭当局扣留在双溪乌浪监狱期间,被剃光头、掐喉甚至拳打脚踢,之后被押往伊斯兰法庭面控时,还被迫赤脚在柏油路上行走。
根据捍卫跨性别团体“我是你:成为跨性别联盟”(I Am You: Be a Trans Ally)在本月9日的面子书贴文指出,这些跨性人声称在逮捕行动中受惊和受伤。
贴文指出,部分跨性人当时是婚礼策划员,他们都是在参与婚礼后的马来传统舞会(joget lambak)时被捕。
该团体表示, 到了午夜时分, 数辆巡逻车子抵达婚礼现场。15分钟后,一名自称是森州宗教局官员的男士表明身份,惟当时人群太多而没有多加留意。
“不过,这个男士和其他20名便服官员开始即时行动,逮捕在场的跨性人,造成许多混淆和恐慌。”
“由于他们从未在森州伊斯兰刑事法第66条文下被控,同时没有代表律师,因此跨性人选择认罪。主控官还要求法官重判跨性人,给他们一个教训。”
其中1 6名跨性人认罪后,分别被判处监禁7天和罚款950令吉。若他们无法在一周内摊还罚款,就以坐牢6个月取代。另一名未成年的跨性人则必须在一年内,必须每月前往宗教局报到。
针对有关指控,森州警方受询时表示,任何执法单位包括宗教局,在采取行动时,可以要求警方一起联合行动。不过,他澄清指出,警方并没有在这起逮捕行动中袖手旁观,因为宗教局有他们执行任务的权利。
“我不清楚当中发生了什么事,但如果事情牵涉到公众安全,警方就一定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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