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7日讯)早前已面对两项索贿提控的槟州法律局高级联邦律师,今日再因另一宗涉及10万令吉贿金的案件,遭吉打州反贪会提控上亚罗士打地庭,惟被告否认有罪,案展至8月19日过堂。
法官慕达扎尼允准被告林家仪(42岁)以一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每个月首星期须到布城反贪会报到。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5月18日中午12时43分,在亚罗士打反贪会办事处,同意接收吴金雄(译音)10万令吉贿金,作为影响槟州检察署主任以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将陈英良(译音)提控上法庭的条件。
被告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694法令)第16(a)(B)条文,并且可以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不少过5倍的贿金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为慕扎尼副检察司及法罗斯,被告辩护律师为洪春本。
在这之前,被告经于周一涉嫌向商人索取50万令吉贿金及收取10万令吉贿金,而在北海法庭面对2项控状,被告否认有罪,并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案订8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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