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4日讯)芙蓉断崖岭女尸案,3名涉案嫌犯在延扣期结束后,今日再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逮捕助查。
芙蓉警区主任南达助理总监指出,3名涉案嫌犯,分别是41岁和44岁的男子,及一名18岁女子,他们早前皆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遭扣查,直至今日延扣期结束后,才获允保释。
他指出,原本所有人已获得保释,不过由于他们也涉及严重伤人罪,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下,再度被逮捕归案助查此案。
南达今天在芙蓉芭蕾巡视斋戒月市集,是否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时,向媒体如是透露,并表示警方将于明早,向芙蓉推事庭申请延扣3人。
针对媒体询问被捕嫌犯当中是否有通缉犯时,南达则指出,其中一嫌犯早前曾抵触《刑法法典》第201条文,而被判服刑3年。
媒体早前报导,警方于3月20日早上11时15分接获投报,一晨跑者在芙蓉往瓜拉庇劳路断崖岭(Bukit Putus)的山沟里发现一具女尸。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女死者身高约1.39公尺,身穿黑色上衣和黑色运动裤。警方稍后则逮捕2男1女归案助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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