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 以不存在的借款,诱骗2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更被发现手机藏有色情照片,一名已婚宗教老师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现年33岁的被告阿末赛夫拉共面对3项控状,他在聆听所有控状后,在推事沙达仙哈面前承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21日约凌晨12时40分,在皇冠广场的一间酒店,以借款300令吉,诱骗一名19岁女受害者与他发生性关系。
控状也指出,被告于本月1日约早上11时,在武吉峇鲁一间住家,以借款2000令吉,诱骗另一名33岁女受害者与他发生性关系。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也于本月3日约下午1时50分,在阿逸摩立一间宗教学校被发现在手机藏有7张色情照片,触犯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拥有猥琐物品)。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是透过社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p以及交友软体Omi认识2名受害者。
被告随后向受害者们提供借贷,惟条件是必须与他发生性关系,然而受害者们并没有如所约定获得借款。
此案主控官诺阿斯妮妮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得到应有的惩罚,以便被告可以从中吸取教训。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求情说,他现在仍需负担双亲、还在念书的妻子以及2名年幼的孩子的开销,恳请法庭减轻刑罚。
推事最终判处被告罚款1万2000令吉,若无法交付罚款则以监禁16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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