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6日讯)43岁工程师涉嫌向一家公司业者索取3万令吉贿金,作为批准该公司进行国能工程项目的报酬,被告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来自柔佛的被告赛夫玛祖丁(43岁),在一家私人公司担任工程师。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17年4月18日下午约4时,在吉打浮罗交怡县巴东玛希腊区的哥邦瑟兰道工地的办事处房间,有关工地原有的4间单位将拆除重建4星级休闲度假村(有1栋8层楼高公寓、60间单位、酒店、停车场及游泳池设备),身为工程师的他向一家公司业者索取3万令吉贿金,作为批准该家公司以进行国能项目的报酬。
此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之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罚款或不少于贿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及要求审讯。
被告代表律师阿末阿哈及诺莎拉向法庭求情时指,被告自在2017年被反贪会逮捕后,已经失去每月8800令吉的收入,如今只能与妻子做小生意,每月收入仅1000令吉至1500令吉,还需要承担5名孩子生活和教育费及照顾年迈患病的母亲,而被告父亲也刚去世,因此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亚罗士打第2地庭法官普里西拉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同时需将护照须交给法庭,每个月1次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案件定于7月2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拉斯达及莫哈末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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