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0日讯)持械合伙打抢的2名男子,因受害者在自愿的情况下撤销报案后,两人今被判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慕斯里今日基于投诉人兼受害者到庭撤销对两名被告的警方报案,裁定两名被告当庭无罪释放。
受害者在法庭上证实,他自愿撤回报案,并表示理解撤案的性质和后果,且并未受到任何胁迫。
法庭依据受害者的证词,认定控方未能对2名被告提出初步证据,无法证明案件成立。
2名被告被控于2023年10月23日,涉嫌持致命武器,包括武士刀和小刀进行结伙抢劫。
他们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和第397条文提控。一旦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可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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