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0日讯)一名女司机于去年10月车祸导致一名玛拉工艺大学 (UiTM) 龙运校区学生受伤,今天在高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被告诺丽赞依斯迈(50岁)在法官拿督哈山阿都加尼面前宣读指控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0月9日晚上7时35分在玛拉工艺大学龙运校区对面的海边路(Jalan Pantai)车祸谋杀未遂,导致21岁的莫哈末阿玛尔受伤。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7(1)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并可能被罚款,如果行为造成他人受伤,则可被判处最高20年的监禁。
高庭在记录无罪答辩后,订于5月20日再次过堂,让控辩双方提呈各自文件。
控方由副检察官莫哈末凯鲁丁担任主控官,而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沙希尔。
此前,这位3个孩子的母亲于3月2日在瓜登高庭,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面对谋杀3名玛拉工艺大学学生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先前媒体报道称,玛拉工艺大学龙运分校的3名学生在大学门前发生车祸后死亡,另一名学生则受伤。
该车祸导致3名学生当场死亡,他们的朋友莫哈末阿玛尔则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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