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 假扮送餐员抢劫4名女性,涉案男子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对4项控状,惟否认所有控状,获准以3万2000令吉保释放!
案件被告为31岁的阿末里赞。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2月23日晚上9时15分,在峇章柏迈组屋小巷,抢走一名女受害者的手提袋,令受害者损失2500令吉。
其他控状则指,被告在4月22日及23日,分别在2间购物中心外,抢劫3名年龄介于27岁至70岁的女受害者。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14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案件主控官瓦达依斯哈及莫哈末依山副检察司提出保释条件,即每项控状3万令吉,同时需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乌玛祖卡纳因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妻子没有工作,被告的姐姐将会成为担保人,但姐姐是一名书记,月薪仅2500令吉,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哈德利雅最终批准被告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以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需遵守附带条件。
此案择定6月17日过堂。
被告日前伪装成送餐员,光天化日下抢劫,案发现场附近的一群送餐员见状,协助警方追捕,并成功制伏被告。
警方较后证实落,被告在今年内至少犯下5宗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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