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 一对兄弟涉嫌合伙用刀打抢一名印裔保安人员,今日在法庭上改口认罪,双双被判入狱46个月及各鞭笞一下。
案件被告分别为28岁的阿兹米奥斯曼以及42岁的尤斯尼奥斯曼,两人为兄弟关系。
根据控状,被告们于2023年1月21日中午约1时34分,在爱极乐一间工厂后方,结伙抢走一名受害者的900令吉现金、银行卡以及个人证件。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 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下同读,罪成者可被判20年监禁以及鞭笞。
被告们在今日案件过堂时,改口承认罪状。
根据案情,两名被告犯案时以刀子以及螺丝刀,打抢一名值班的保安人员。
案件主控官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建议判处狱刑及鞭笞,作为对被告们的教训。
被告们的代表律师谢振伟在求情时指出,2名被告从2023年就被扣押在监牢里,并已反省错误,恳请法官减轻刑罚。
法官罗哈杜阿玛最终判处2名被告监禁45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起,同时需各鞭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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