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涉及2项滥用职权罪协助妻子所拥有的公司取得政府服务合约,森州青年及体育局一名副主任,今早在芙蓉地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7月7日。
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被告罗斯迪鲁斯(50岁)被控于2021年11月18日在森州青年及体育局办公室,任职于青年及体育局S44级官员兼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处理与其妻子公司相关的付款配对事项,以协助其获得一项价值1万9990令吉的南部地区住宿、餐饮套餐服务、包装设计技术课程和产品标签配套服务合约。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2022年2月23日在相同地点,再次利用职权核准一份以妻子公司名义提出的政府采购申请表格,以获取“2022年国家运动日”森州级服务合约,总值5000令吉。
2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五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达玛菲克里否认罪行。
最终获准被告以5000令吉与一名大马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案件于7月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再纳雅哈雅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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