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涉及疏忽驾驶致死一名男子,拖格罗里司机今早在芙蓉推事庭被控时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案展6月25日过堂。
据《阳光日报》《Sinar Harian》报道,被告K.西瓦纳丹(40岁)被控于2024年3月9日,下午6时25分,在芙蓉工业区隆邦依玛斯路(Jalan Lombong Emas),驾驶拖格罗里时疏忽行驶,导致一名48岁男子死亡,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而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祖阿兹林副检察司莫哈末祖阿兹林建议,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
不过,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李文轩(译音)指出,被告已婚,妻子没有工作,需抚养两名孩子,恳请法庭酌情考虑最低保释金。
无论如何,推事努鲁阿祖因最终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案展6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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