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30日讯)华裔母女涉收取旅游团费后失联,涉案母亲今早被控上古来推事庭,面对两项欺骗指控,当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2年3个月。
现年49岁的女被告罗秀花(译音)今日上午约9时被押至古来推事庭,面对两项欺骗控状,分别涉及总额1万4996令吉的旅游团费。
根据首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16日,在古来公主城花园一间住家内,不诚实地催促年龄相若的受害者李锦昌(译音)将1万1996令吉汇入“夏日欢乐(Happy Summer)”旅行社的大马银行户头,作为3月27日至4月4日前往中国的团费。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月18日,再度前往受害者家中,以相同方式欺骗对方汇入3000令吉至该旅行社的大众银行户头,声称作为赴中旅费。
上述两项指控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少一年、最高1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或罚款。
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被告当庭认罪,并在庭上低头请求轻判。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的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为3名孩子的母亲,每月收入约5000令吉,且患有高血压,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推事莎丽妮最终裁定,被告首项控状下判监一年,第二项控状下则判监一年3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警方随即将被告押往居銮监狱服刑,同时等待另一起案件的提控程序。
据了解,被告日前先后于新山及笨珍法庭面控,今日为第三次被控,预料下周将面对第四次提控。
在笨珍案件中,她面对3项欺骗控状,当庭认罪后,各项控状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须以7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早前报道,今年4月下旬陆续有消费者控诉新山一家旅行社收取团费后临时取消或更动行程,并未退款予受影响者,事件爆出后,证实涉事公司并非正规旅行社。
根据柔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日前透露,警方共接获34项投报,估计损失金额达33万8080令吉。
据了解,受影响者来自全马各地以及新加坡,受害者陆续在各州警局集体报案,估计受影响者超过1000人,其中有约800人加入维权群组,估计损失金额超过百万令吉。许多受害者已缴付订金或全额团费,相关旅游目的地包括中国、印尼、泰国、越南、日本、韩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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