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涉嫌向华裔情侣吐口水和踹车的40岁狮城男司机,今早在新山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9100令吉。
被告郑宽宝(译音,40岁,新加坡人)是今日上午8时15分抵达法庭,看见媒体在场时,立即拉起衣服遮脸。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他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读出两项控状内容后,向承审推事莎米尼表示认罪。
被告被控于本月7日,在新山五福城蓄意破坏一名31岁男子的轿车导致损坏,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向31岁男子的脸上吐口水,侮辱他人尊严,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
被告认罪后,推事莎米尼判第一控状罚款4300令吉,第二控状则罚款4800令吉,总罚款额为9100令吉。若被告无法偿还罚款,必须以监禁6个月取代。
此案主控官为诺法蒂哈,被告代表律师为诺法拉欣。
这场纠纷是上周六(7日)下午约2时39分,在士姑来皇后花园发生。一名31岁本地华裔男子与女友驾著宝马轿车行驶时被前方轿车堵住,反遭后方的新加坡注册车牌轿车鸣笛以示不满,双方下车争论时,被告踹了宝马轿车一脚,导致车身有凹陷。
警方接获投报后隔日在新山一带逮捕涉案的40岁新加坡籍男子,遭延扣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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