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5岁男童疑遭遗忘车内昏迷亡案件原在今日过堂,惟涉案校车司机未出庭,法庭因此向他发出逮捕令。
5岁男童张禹泽遭校巴司机遗忘车内昏迷身亡案,今日在新山地庭过堂,惟开庭后庭警在庭上和庭外传唤被告姚志荣(57岁,译音),却未见其本人现身。
案件主控官莎米拉指出,被告、代表律师和担保人皆没有出席案件庭审,因此要求法庭向被告发出逮捕令。
审理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将案件定于7月18日过堂,而被告需要出庭解释为何缺席本次过堂。
上述案件原定在6月12日过堂,当时主控官努鲁莎菲卡向法庭指出,因为尚未取得相关文件,因此要求法庭另择日过堂,当时即获准展延至6月17日。
当时,被告姚志荣在上午曾出席聆审,并在得知案件获展延过堂后便迅速离开法庭。
被告是在今年5月7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当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4月30日上午8时至中午12时05分之间,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的一所幼儿园前,因疏忽看顾张禹泽导致后者被留于学生客货车内晕厥死亡,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涉案者可悲判最高监禁20年获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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